既然是為了業主的維護,那就由出租業主承擔。
物業管理公司租的房子誰是業主,那誰就是業主。
另外,如果房子沒有賣出去,產權人就是開發公司,也就是說開發公司在房子沒有賣出去的時候也要履行業主的義務。
所以妳說的問題是要搞清楚房子歸誰,錢歸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