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遺產公約》的標誌象征著文化遺產和自然遺產的相互依存。中間的正方形是人類創造的形狀,圓圈代表自然。兩者緊密相連。這個標誌是圓形的,象征著整個世界和保護。
世界遺產委員會承擔四項主要任務:
1.在選擇列入《世界遺產名錄》的文化和自然遺產時,負責解釋世界遺產的定義;
2.審議世界遺產保護報告。當遺產沒有得到妥善處理和保護時,委員會允許締約國采取特別保護措施;
3.經與相關締約國協商,委員會決定將瀕危遺產列入《瀕危世界遺產名錄》;
4.管理世界遺產基金(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保護基金)。向申請援助以保護其遺產的國家提供技術和財政援助。《公約》規定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