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不同於政府監管的債券或股票市場,對沖基金不受監管。因此,基金經理可以決定以壹種廣受質疑的非常規方式投資個人資金。由於缺乏監督,沒有報告要求。因此,投資的基本條件通常是投資者必須投入大量資金,在壹定時間內放棄使用,並允許基金經理以他們認為合適的方式運作。
2.可贖回存款證(CDS)通常被認為是壹種高風險投資,但它不同於許多其他類型的投資。
這種投資的風險在於投資者可能得不到預期的回報。人們選擇這些投資是因為它們通常比傳統的存款單提供更好的利率。其實可贖回存單的風險在於,如果適合發行人,可以收回,也就是基本可以註銷。如果出現這種情況,CD持有者將獲得本金和壹些利息,但他們將錯過可能更具吸引力的投資機會,不得不尋找替代投資選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