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到民政部門註冊。聯系當地團市委,慈善總會,紅十字會,取得他們的支持,,成立相關的組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八十七條: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營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資人、設立人或者會員分配所取得利潤的法人,為非營利法人。
非營利法人包括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