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個人繳費要分以下幾種情況:1。企業為職工購買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繳納2%;2.個人作為自由職業者繳納社會保險。按照規定的繳費基數,按照壹定比例繳納,各地規定不同,以當地實際規定為準。壹般養老保險按18-28%的費率繳納,醫療保險壹般按當地上年度平均工資水平的6-10%的費率繳納。《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實施細則》第八條參保人員在約定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的,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被保險人確需緊急救治和搶救的,可以在非協議醫療機構就醫;搶救必須使用的藥物範圍可以適當放寬。參保人員急診、搶救醫療服務的具體管理辦法由統籌地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
法律客觀性: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經濟保障機制的指導意見》
(4)完善個人賬戶計發辦法。科學合理確定個人賬戶的辦法和水平。在職職工個人賬戶納入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納入標準原則上控制在本人參保繳費基數的2%。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納入統籌基金;退休人員個人賬戶原則上由統籌基金按定額撥付,撥付金額按本意見逐步調整為統籌地區實施改革當年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2%左右。個人賬戶的具體比例或標準由省級醫療保險部門會同財政部門按照上述原則,指導統籌地區並結合當地實際研究確定。調整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結構後,增加的統籌基金主要用於門診經濟保障和提高參保人員門診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