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按照物業建築面積交存維修基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維修基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維修基金的金額為當地房改成本價的2%。
售房單位按照多層不低於房款20%、高層不低於房款30%的原則,從房款中壹次性提取維修資金。
壹般情況下,由房產主管部門管理。業主委員會成立後,房屋維修基金移交給業委會,由業委會行使管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