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權抵押貸款。股權抵押貸款的辦理流程是:
(1)股權質押貸款借款人向貸款機構申請質押貸款並提交相關材料;
(2)股權質押貸款的借款人和貸款人應當以書面形式簽訂借款合同;
(3)股權出質合同簽訂後的約定時間內,當事人應當到股權出質登記機構辦理股權出質登記。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股權出質登記,並提交材料。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權利可以質押:
(壹)匯票、本票和支票。
(二)債券和存單。
(3)倉單和提單;
(四)可轉讓的基金份額和股權;
(五)可轉讓的註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
(6)現有和未來的應收賬款;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質押的其他財產權利。
二。股權繼承公證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股權繼承公證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當事人的身份證明,即所有法定繼承人的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2、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如火化證明、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戶口註銷證明;
3.親屬關系證明。死者單位出具,列明死者配偶、子女、父母;
4.如果任何繼承人放棄繼承權,他們應提交放棄聲明;放棄繼承權聲明要在異地提交公證:本地人要在公證處聲明。
5.如果有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繼承人的死亡證明和法定繼承人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