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向購房人出售住房的開發企業(以下簡稱開發企業)在“北京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系統”中對需要交存商品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房屋進行信息登記。
2、由開發企業到所售房屋歸屬轄區的管理部辦理房屋信息審核及交存標準核定。
3、由開發企業登記購房人信息,並由購房人或開發企業(代購房人)到光大銀行交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