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投訴,相關部門應當及時處理業主、業主委員會、物業使用人和物業服務企業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投訴。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 第四十八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處理業主、業主委員會、物業使用人和物業服務企業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