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出具凈值評估報告後,基金管理人需要召開董事會或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制定更名方案,並獲得三分之二以上的投票同意。進行基金凈值評估,並得到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同意。
3、提交基金更名申請至中國證監會,經審核通過後更換基金合同。
4、需在報送文件中註明基金更名事項,並在《中國基金報》上公示三次,公示期間150天內,在沒有投資者反對情況下進行基金更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