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物業管理公司應根據維修、更新、改造項目提出使用計劃(包括維修、更新、改造項目的基本情況、費用預算、支出範圍、施工單位等);
然後提交業委會征得相關業主同意(需經總人數、總面積2/3以上的2名業主同意),再經業委會審核確認後,方可報市物業維修資金管理中心。
最後經過核實,壹般先撥付70%的維護費用,待項目完成後再撥付維護費用余額。
望采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