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支付方式改革進壹步支持分級診療、家庭醫生、醫聯體建設等各項重點工作:
第壹,門診按人頭付費時,主要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有條件的地區可探索將簽約居民門診統籌基金按人頭支付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或家庭醫生團隊。如果患者轉診到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或家庭醫生團隊會支付壹定的轉診費用。
二是在制定總量控制指標時,要適當向基層醫療機構和兒童醫療機構傾斜,促進基層醫療機構和兒童醫療機構發展。
三是將分級診療與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體系建設相結合,引導參保人員優先在基層首診,對符合條件的住院患者連續計算起付線;探索實行縱向合作醫療聯合體醫保總額支付等分工協作模式,合理引導雙向轉診;將符合規定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費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發揮家庭醫生在醫保控費中的守門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