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回購的交易方式有兩種,壹種是回購協議(回購),壹種是存單回購(回購)。債券回購主要以國庫券、央行票據、國債等高等級債券為資產標的,而存單回購以銀行存單為標的。在實際交易過程中,約定回購的利率通常是在同期無風險資產利率的基礎上制定的,並根據市場流動性、市場風險等多種因素進行調整。
協議回購作為壹種高效、靈活的短期融資和資金周轉方式,在金融市場中得到了廣泛應用。比如銀行可以通過協議回購從市場上籌集資金,滿足日常經營的需要。同時,壹些基金公司還可以利用存單回購等協議回購方式進行資金配置,以獲取更高的收益。總的來說,協議回購作為壹種金融工具,在提高資金流動性、優化市場資源配置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