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好, 投資者可自由地進行基金的轉托管,既可從上證所系統轉托管到場外(包括基金的直銷機構、銀行等代銷機構),又可從場外轉托管到上證所系統。但該類轉托管只限於在場內證券賬戶和場外以其為基礎註冊的開放式基金賬戶之間進行。投資者將持有的基金份額,從上證所系統外基金代銷機構櫃面轉入上證所系統,投資者需持有效身份證件到轉入方(有資格的上證所會員營業部)櫃面申請辦理指定交易,已在轉入方櫃面辦理指定交易的投資者可免。從有資格的上證所會員營業部轉出至上證所系統外基金代銷機構櫃面,投資者需持有效身份證件及其上海證券賬戶到轉入方(有開放式基金代銷資格的銀行或證券經營機構)櫃面申請註冊中國結算上海開放式基金賬戶。已在轉入方櫃面註冊相應中國結算上海類開放式基金賬戶的投資者無需重新註冊。
投資者在上證所系統內的基金份額轉托管執行《上海證券交易所全面指定交易制度試行辦法》中的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