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 銀行凍結系統是半年後自動解凍。壹般如果沒結案,法院持相關文件會在“續凍”
2. 若滿6個月後,銀行系統會自動解凍,若沒有相關文件銀行不會再凍結.
3. 法院繼續凍結肯定會"未結案"之類文件.如果未滿6個月結案,法院會持“解凍通知書”去銀行解凍。按照規定是應該通知當事人的.再次續凍要看案件進展情況,銀行系統最長是6個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壹百四十三條 對查封、扣押的財物、文件、郵件、電報或者凍結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經查明確實與案件無關的,應當在三日以內解除查封、扣押、凍結,予以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