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農合居民報銷比例:鎮衛生院報銷60%;二級醫院報銷40%;三級醫院報銷30%。
在壹個保險年度內多次住院的,第壹次和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標準由個人承擔。第三次及以上住院的起付標準由統籌基金支付。壹個保險年度內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為5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