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確,首批城市或地區符合條件的人員可自願參加個人養老金。根據規定,參保人需開立個人養老金賬戶和個人養老基金賬戶,賬戶內資金可購買合格理財產品、儲蓄存款、商業養老保險和公募基金,年支付上限為1.2萬元。
從公布的36個試點城市或地區來看,個人養老金試點覆蓋全國31個省份,大部分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市都在其中。“這是綜合考慮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金融服務能力等因素決定的。個人養老金是壹個全新的制度。需要在部分城市或地區試行1年,然後積累經驗再逐步推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養老保險處副處長賈江說。
賈江介紹,個人養老是政府政策支持、個人自願參加、市場化運作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屬於國家制度安排的第三支柱保險的壹部分。完全由個人繳納,完全積累,市場化運作,可以享受稅收優惠。
2022年4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於促進個人養老發展的意見》,標誌著個人養老制度的建立。
相關部門提示,個人養老金市場化,存在投資風險,參與者需謹慎選擇。根據個人養老金制度,銷售機構應當以“銷售適當性”為原則,做好風險提示,不得主動向參與者介紹超出其風險承受能力的個人養老金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