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天內可以退貨,只損失10元生產成本。
如果過期了,就不能提前取出,不然會死的。
況且那些分紅理論上是“最高預期”的收益,由於各種因素不會兌現,也沒有法律責任。
而且妳買了這麽多年,萬壹哪天需要用錢,到期前提現就虧了本金。
正是因為人們信任銀行、郵局等機構,保險公司才會有這樣的想法。
在銀行、郵局等地方擺攤賣保險,讓妳誤以為是這些地方的新業務。
人們的契約意識\法律意識不強,所以隨意簽。
保險公司和銀行抓住了這個弱點來愚弄民眾。
有多少人知道保險的好處?
這些機構壹天到晚跟錢打交道,自然會睜著眼睛說瞎話牟利,還有什麽本金安全,利息可以發,分紅可以發。
其實銀行和郵局只是銷售代理,其他售後服務和理賠都是由保險公司承擔的。
沒問題的話,壹有麻煩就被踢,錢都拿不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