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認定為蕪湖市“專業化創新型”中小企業,積極支持其爭取國家、省、市相關扶持政策。(對我市認定的“專業化創新型”並實施股改的中小企業,每戶給予壹次性獎勵65438+萬元,鼓勵企業進行股改,建立現代企業管理制度。)
2、省級“特色創新型”中小企業申報推薦,原則上在市級“特色創新型”中小企業中評選。(蕪湖市對全省認定的專業化創新企業和專業化創新冠軍,按省級獎勵的20%給予壹次性獎勵。)
3、支持“專業化創新型”中小企業在省股權托管交易中心掛牌,並對掛牌企業給予財政獎勵。(在安徽股權托管交易中心掛牌的企業,獎勵654.38+0.5萬元。市和縣、省江北工業集中區按2:8的比例;市和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和長江大橋開發區按4:6的比例分攤。)
4、市中小企業發展基金重點認定“專業化、創新型”中小企業。
5.在企業宣傳、產品推廣、市場開拓、企業管理咨詢、人才培養、融資服務等方面,優先為蕪湖市“專業化創新型”中小企業提供公益性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