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基金管理人登記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向基金業協會履行基金管理人登記手續並申請成為基金業協會會員。
2.基金備案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在私募基金募集完畢後20個工作日內,通過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進行備案,並根據私募基金的主要投資方向註明基金類別,如實填報基金名稱、資本規模、投資者、基金合同。
3.人員管理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按照規定向基金業協會報送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基金從業人員基本信息及變更信息。
4.備案時間及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每月結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更新所管理的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相關信息,包括基金規模、單位凈值、投資者數量等。
5.私募基金備案所需材料等基本信息。
法律依據:《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第七條 各類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根據基金業協會的規定,向基金業協會申請登記,報送以下基本信息:
(壹)工商登記和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
(二)公司章程或者合夥協議;
(三)主要股東或者合夥人名單;
(四)高級管理人員的基本信息;
(五)基金業協會規定的其他信息。
基金業協會應當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材料齊備後的20個工作日內,通過網站公告私募基金管理人名單及其基本情況的方式,為私募基金管理人辦結登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