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級及以下醫療機構報銷比例為85%;
二級及縣級醫療機構報銷比例為80%;
三級(市級)醫療機構報銷比例為75%;
三級(省級)醫療機構報銷比例為70%。
2.省外醫療機構
報銷比例為60%。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條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壹)應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方承擔的;
(三)應由公共衛生承擔的;
(4)出國就醫。
依法應當由第三方承擔的醫療費用。第三方無力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方的,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方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