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客觀公正:評人員的坐席安排應當保證評審過程的客觀公正,避免可能出現的利益沖突或偏見。為此,評審人員通常會被要求進行誠信承諾和簽署保密協議,確保評審過程的公正和保密。
2. 獨立性:評人員的坐席安排應當確保其相互之間的獨立性,避免評審人員受到他人影響或幹擾。評人員通常會被要求在評審過程中保持獨立思考和決策,不受他人幹預。
3. 專業性:評人員的坐席安排應當考慮其專業背景和專業領域的知識,以確保評審過程的專業性和準確性。不同專業領域的評審人員可能會被分配在不同的評審小組或場次,以便對不同的項目或領域進行評審。
4. 平等公平:評人員的坐席安排應當確保評審過程的平等公平,避免因坐席位置或其他因素引發不公平的評審結果。評人員的坐席位置通常會在評審開始前由組織方進行統壹安排,可以采用隨機抽簽或其他公平的方式進行。
綜上所述,國家藝術基金會對評人員的坐席安排是基於客觀公正、獨立性、專業性和平等公平的原則進行的,具體的坐席安排可能會因不同的評審項目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