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個部門聯合出臺《實施意見》,明確事實兒童的保障範圍、保障標準和其他關愛保護措施。
2、事實兒童年滿18周歲仍在學校就讀的(不含研究生),繼續享受基本生活補貼。
3、全省事實兒童基本生活補貼標準按照當地散居孤兒基本生活養育標準執行。
4、加大流浪兒童保護關愛力度,教育、督促其監護人或其他近親屬履行撫養義務。
5、對符合條件的事實兒童實施醫療救助,加大對生活困難家庭的重病、重殘兒童救助力度。
6、事實兒童年滿18周歲仍在校就讀的,享受相應保障政策。
7、加強事實兒童的法律援助工作,維護兒童權益。
8、對能履行而不履行撫養責任的父母,進行嚴厲懲戒。
以上就是2020年廣東事實兒童保障相關政策,要想在這些方面得到保障,不僅需要政府的努力,還需要公民們的配合,只有給了他們基本的生活保障、醫療保障、教育資助和有效的監護,事實孤兒保障工作才能切實執行下去,才會給我們的下壹代提供更好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