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整壹:醫保繳費模式改變
新規提高了政府資助及個人繳費標準(見右表)。與2008年剛啟動時相比,未成年人及在校學生、非從業居民、老年居民三類人群的政府資助分別提高 300%、220%和100%;而個人繳費分別提高50%、25%、60%。以提高幅度最高的老年居民計算年均提高了10%左右。
廣州市人社局相關人員介紹,自2008年實施以來,政府不斷加大對居民醫保的投入,5年累計投入16億元(包括財政對每個參保人的資助和補足基金缺口)。財政資助占籌資總額的比例從2008年的44.05%提高到2012年的68.11%。調整後財政投入仍將達到七成。新政調整後,居民醫保基金能達到基本平衡並略有結余。
此外,居民醫保費征繳模式也有改變,由地稅部門改為由社保經辦機構負責征收,實現城鄉居民參保繳費、經辦壹體化。
調整二:在校學生整體參保
在校學生壹度以學校和托幼機構為單位集中登記參保,後來改到街道參保。此次調整後,在校學生由所在學校統壹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廣州市人社局醫保處有關負責人介紹,以學校和托幼機構為單位集中登記參保的2008年度,市中小學生參保率達到80%以上。但2009-2011居民醫保年度調整為街道登記參保後,參保登記率逐年下降,2011年市居民醫保年度中小學生參保率不足50%。
因此,政策調整為在校學生居民醫保費納入學校代收費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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