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購買和安裝設備的補貼。補貼標準為燃氣設備購置安裝總投資的70%,每戶最高補貼金額不超過2700元;
2、使用天然氣補貼。補貼標準給予每立方米供熱氣1元的氣價補貼,每戶每年最高補貼氣量為1.200立方米;(僅限采暖期使用,使用補貼暫為3年)
3.“氣改煤”用戶不執行階梯氣價;
4.對村內入戶管道建設給予每戶4000元的投資補助。
對於儲氣設施建設,國家也會給予適當補貼。建設加氣站或者對核定儲氣能力給予適當補貼時,保障儲氣設施的有效儲存能力、安全運行和適當收益。具體補貼標準由市縣儲氣企業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條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第二十五條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中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由政府補貼。第七十壹條國家建立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由中央財政撥款和國務院批準的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組成,用於補充和調節社會保障支出。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由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管理運營機構管理運營,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實現保值增值。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應當定期向社會公布收支、管理和投資運營情況。國務院財政部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審計機關對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資運營進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