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了物業費,屋頂漏水要不要交維修費?
5我住頂樓,屋頂漏水。鄭州太極物業說要我自己掏錢。2003年物業維修過壹次,房子從65438交房到0996交房。2003年從事物業維修,這次要自己出維修費。想問問業內精英們,該不該交這個錢?如果沒有,應該找哪個部門解釋?補充:水從屋頂角落的裂縫中沿著墻壁滲出。水看得見,墻壁都起泡了。聽雨15,2009-02-28首先要確定漏水的原因。壹般有三種情況。壹是原樓防水有問題;第二,其他人上了屋頂損壞防水;第三,是業主自身原因造成的,比如在樓頂鉆孔安裝燈具或裝飾品,在樓頂安裝衛星電視接收器或太陽能熱水器(這種情況很多),裝修陽光棚等。在分析了漏水的真正原因後,應該糾正相應的責任。第壹種情況,物業公司可以找建築保修單位維修,提出實際損失賠償要求。第二種情況,可以找物業調查原因,找相關責任人,然後由責任人負責維修,承擔業主的損失賠償。如果找不到,應該由物業管理公司負責維護。物業費裏壹般都包含維修費(也就是小修)。如果費用巨大,需要大量保養,就需要用中修費(還沒大修)。而大中修費就是公共維修基金。如果業主已經繳納,物業管理公司可以向公共維修基金托管人申請提取。5年以內,是施工承包商維修5年以上15年以下。我覺得應該是物業維修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