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乘坐國內航班的旅客每人50元人民幣;
2、乘坐國際和香港、澳門地區航班的旅客每人90元人民幣(含旅遊發展基金);
3、乘坐下列機型的國內支線航班的旅客每人10元人民幣。
相關規定和變化如下:
1992年3月,收費標準,國內收取每人次15元的機場建設費;
1995年10月,國內航班每人次50元;國際航班每人次90元;
2000年10月1日起,國內支線航班降低到每人次10元;
2004年9月,機場建設費並入機票,被認為是取消的先兆;
2015年2月5日起,國內航班機票燃油附加費取消;
2018年11月,國內航線800公裏(含)以下最高標準20元/人,800公裏以上由30元/人調整至50元/人。
征收方式
從2004年9月1日起,旅客在中國境內機場乘坐國內、地區和國際航班,由原在機場辦理機場建設費繳納手續,改為在購買機票時壹並繳納。
2006年,財政部下文,包括機場建設費在內的18項政府性基金已經於2005年年底到期,當時有媒體樂觀地發出了此費“有望在2007年取消”的聲音,坊間甚至歡呼“這是民意博弈的勝利”;2006年,經國務院批準,機場建設費征收期限延續至2010年12月31日。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機建燃油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