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過貨幣政策、信貸政策、監管政策、強制披露、綠色評價、行業自律、產品創新等,引導和撬動金融資源向低碳項目、綠色轉型項目、碳捕集與封存等綠色創新項目傾斜。
2、通過氣候風險壓力測試、環境和氣候風險分析、綠色和棕色資產風險權重調整等工具,增強金融體系管理氣候變化相關風險的能力。
3、推動建設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發展碳期貨等衍生產品,通過交易為排碳合理定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