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私募基金 - 關於專款專用的規定

關於專款專用的規定

法律主觀性:

專款專用原則是指專款專用的資金應按規定的用途使用並單獨反映的原則。專用基金是指事業單位按照規定提取或者設立的具有特定用途的基金。專項資金管理遵循先用後收、收支平衡、專款專用的原則,支出不得超過基金規模。

法律客觀性:

《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第三十二條是指事業單位按照規定提取或者設立的專用基金。專項資金管理遵循先用後收、收支平衡、專款專用的原則,支出不得超過基金規模。《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第三十三條,專項資金包括: (壹)修購基金,即按照業務收入和營業收入的壹定比例提取,按規定(每列50%)計入相應的購建科目的資金,以及按其他規定結轉的用於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維修和購置的資金。業務收入和營業收入較少的事業單位不得提取修購基金,實行固定資產折舊的事業單位不得提取修購基金。(二)職工福利基金,即按照非財政撥款余額的壹定比例並按照其他規定,用於職工集體福利設施和集體福利待遇。(三)其他資金,即按照其他有關規定提取或設立的專項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