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在2003年沙斯爆發之後推出了“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簡稱投資移民計劃)規定符合資格的境外人士在房地產和金融資產投資650萬港元以上,就可以申請香港居留權。截至今年3月底,投資移民計劃的申請人數已突破壹萬大關,累積在港投資達473億港元,當中投資在房地產與指定金融資產的比率,約為三與七之比。不過,今年首季的單季數字顯示,投資在房地產的比率已升至四成之高,達到逾20億港元,較上壹季增幅達6%。
議員劉江華提出,香港投資移民計劃以推出7年,應該考慮修訂650萬港元的投資下限。
28日議員梁美芬提出質詢,指本港投資移民計劃是推高本港樓價原因之壹,希望政府檢討有關計劃,並調高投資移民計劃投資金額下限,由現時的650萬元提高至1000萬元或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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