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基金托管的內容:
基金托管協議包含兩種重要信息:壹是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之間的相互監督和驗證。比如,基金托管人應依據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對基金參與銀行間市場的投資對象、投資範圍、投融資比例、投資禁止行為、信用風險控制等進行監督;基金管理人應對基金托管人履行開戶、凈值審查、清算交收等托管職責的情況進行核查。
第二,協議各方的權利和責任是關系到持有人權益的重要事項。例如,凈值計算和復核所涉及的當事人的權利和責任,包括管理人和托管人依法自行約定估值方法的情形和程序,管理人或托管人發現估值未能維護持有人權益時的處理,估值錯誤時的處理以及責任的認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