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馬拉松項目名次獎
男、女第1至第8名運動員分別獲得獎金(見下表)。
(二)半程馬拉松項目名次獎
男、女第1至第8名運動員分別獲得獎金(見下表)。
(三)上述各項獎勵,按較高獎勵標準發放,不重復發放獎金。
(四)根據世界田聯相關規則,精英標牌賽事前五名獲獎運動員將按照公布的總獎金(任何處罰和稅收之前)征收1.5%的稅費,作為精英運動員和運動員經紀人對反興奮劑基金的捐款。組委會將從支付給運動員的獎金中扣除捐款並直接支付給世界田聯。
(五)上述所有獎項均為個人獎勵,獎金需征收20%的個人所得稅。
(六)馬拉松項目名次獎,前八名以槍聲成績進行排名;半程馬拉松項目名次獎,前八名以凈計時進行排名。
(七)各項目獎金按達到的比賽成績要求對應發放。所有獲獎選手的成績在賽事官方網站公示10日後,並確認無興奮劑問題後再行發放。如果發現興奮劑檢測有違例者,取消該名次和獎金,後面名次不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