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統籌基金按比例支付。在三級定點醫療機構支付百分之五十,在二級定點醫療機構支付百分之七十,在壹級定點醫療機構支付百分之八十。
2、二檔參保人員在壹檔基礎上相應提高5個百分點,未成年人在基礎上相應提高5個百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