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業主大會制定或修改《管理規約》,約定業主如何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三)維持無專項維修資金的現狀,發生維修費用後再向業主分攤。
(四)其他來源。比如通過提取壹定比例的物業費作為大中修費用支出,或者由小區公***收益支付。
業主分戶賬面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余額不足首期交存額30%的,應當及時續交。
成立業主大會的,續交方案由業主大會決定;
未成立業主大會的,續交的具體管理辦法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