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農業發展基金增加農業資金投入的通知》精神,為了大力發展我市蔬菜產業,推進蔬菜產業化經營、提高市財政等有關方面資金在發展蔬菜產業上的使用效益。實現管理科學化、規範化、特制訂本暫行辦法。
基金的管理。基金由市財政納入預算、根據《農業法》、《預算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逐年遞增。實行專戶管理、專項核算、滾存使用。基金的決策由市政府審批,基金管理辦公室設在市蔬菜局,辦公室具體負責項目實施工作。基金年度預算、基金籌措及蔬菜有關項目實施過程中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由市財政局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