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我給妳看壹個例子:
後端收費模式的購買時間按每筆投資計算。
比如2007年6月5438+10月份的定投份額,到2010年6月份才完成三年。
2007年2月的定投份額,到2010年2月才滿三年。
2007年3月的定投份額,到2010年3月才會滿三年...諸如此類。
哈哈,發現後端收費模式的陷阱了嗎?
就是這樣。有的人認為2007年的定投在2010贖回就可以免除申購費用,然後發現2010和12之後才可以免除所有定投份額的贖回費用。
當妳想用錢壹次性贖回所有股份的時候,妳會發現總有股份達不到時間,或者妳虧了。所以消費者總是弱勢的。
我能改變它嗎?-如果是壹次性認購,認購費已在認購時扣除。有必要改嗎?如果是定投,只能先解除這份定投合同,然後再簽壹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