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基金是指為了某種目的而設立的具有壹定數量的資金。
二、根據《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試點辦法》規定,基金的設立募集期限自招募說明書公告之日起不得超過3個月,並需要符合下列條件:
設立募集期限內,凈銷售額超過2億元。
在設立募集期限內,最低認購戶數達到100人。不符合上述條件的,基金管理人應當承擔募集費用,將已募集的資金並加計銀行活期存款利息,自募集期滿之日起30天內退還基金認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