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各民辦培訓學校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按照辦學許可證載明的地址、層次、內容和形式辦學,不得買賣、出租、出借辦學許可證。
2.消防許可證。申請消防安全許可證時,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資料齊全、手續完備的場所,建築面積在2000平方米(不含2000平方米)以下的,三日內辦結,建築面積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五日內辦結。
3.在工商局辦理營業執照,需要登記名稱、地址、負責人、資金數額、經濟成分、經營範圍、經營方式、從業人數、經營期限等。
4.辦理稅務登記證。需要開立銀行賬戶,申請減稅、免稅、退稅;申請延期申報和延期納稅;接收和購買發票;申請出具境外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辦理停業或歇業。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第五條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者個人可以獨立或者聯合舉辦民辦學校。聯合舉辦民辦學校的,應當簽訂聯合辦學協議,明確合作方式、各方權利義務和爭議解決方式。
國家鼓勵通過捐贈、設立基金會等方式依法舉辦民辦學校。私立學校是通過捐贈等方式組織的。沒有舉辦者的,舉辦者在辦學過程中的權利和責任由舉辦者履行。
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外方為實際控制人的社會團體,不得設立、參與或者實際控制實施義務教育的民辦學校;設立其他類型的民辦學校,應當符合國家關於外商投資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