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需在完全理解《貴州省扶貧基金會癲癇基金》的前提下,向基金管委會提出求助申請,並提交資料;
2、提交資料內容有:《貴州省扶貧基金會癲癇基金申請審批表》、申請人或患者監護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患者“家庭戶口簿和復印件”、患者在貴陽腦癲醫院的“診斷證明”、患者“家庭困難的證明”和“醫藥費結算票據”等;
3、農村鄉(鎮)以上人民政府或城鎮街道辦事處以上行政機構出具家庭經濟狀況證明;
4、出具的患者檢查報告、病情診斷證明及醫藥費結算票據;
5、貴州省扶貧基金會審核申請人申請資格及相關材料,若符合扶貧基金發放標準,即直接向申請者撥放相關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