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Private Placement)是相對於公募(Public offering)而言,私募是指向小規模數量Accredited Investor(通常35個以下)出售股票,此方式可以免除如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的註冊程序。投資者要簽署壹份投資書聲明,購買目的是投資而不是為了再次出售。
第壹,“私募”的投資基本沒有流通性(Liquidity);
第二,之所以叫“私募”,就是不可以公開招募投資人,不可到公開的市場上去賣,不可以在INTERNET上賣股份等等。
第三,私募的投資人,可以是天使投資人(Angel Investor),也可以是VC;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Institutional Investor。但不管是誰,他必須是Accredited Investor。
Accredited Investor臺灣人翻譯成“投資大戶”,也有人翻譯成“合格投資者”,“認可投資者”,或“受信投資人”,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的D條款規定,要成為Accredited Investor,投資者必須有至少100萬美元的凈財產,至少20萬美元的年收入,或者必須在交易中投入至少15萬美元,並且這項投資在投資人的財產中所占比率不得超過20%。
如果想以“私募”融資,在美國要註意這條規定。不在美國,比如在中國搞私募,還沒有什麽明文規定。
私募的載體包括股票、債券、可轉換債券等多種形式。股票可以做優先股,普通股,等等,只要妳願意,妳可以把DEAL設計得很復雜。但也別太復雜了,會把投資者都嚇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