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12年8月,在正式出版的日內瓦四公約中,正式承認了三種戰場救護識別標誌,即紅十字、紅新月、紅獅和太陽。1982年,紅獅和太陽標準被取消。軍隊醫療部門在野戰勤務過程中,使用此類標誌表示其醫療設備、人員、車輛、船舶、飛機、房屋等。,均受日內瓦公約保護,不得隨意攻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