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從事私募股權投資(含風險投資)6年及以上,參與並成功退出至少兩個項目;
2.在實收資本不低於654.38+0億元的上市公司或大中型企業擔任高級管理人員,且工作654.38+02年及以上;
3.從事經濟社會管理工作12年及以上的高級管理人員;
4.在高等院校、研究機構從事經濟、金融等相關專業教學、研究工作12年及以上,並取得教授或研究員職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