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式基金,又稱* * *共同基金,是指基金發起人在設立基金時,可以根據投資者的需要隨時向投資者出售基金份額或者份額,並可以應投資者的要求贖回對外發行的基金份額或者份額的壹種基金運作方式。
開放式基金和封閉式基金* * *同構,形成基金運作的兩種基本模式。
開放式基金不上市交易,可由基金公司直接銷售;也可以委托基金公司的代理機構,如商業銀行或證券營業部;也可以通過基金公司網站進行網上申購贖回,費用可以優惠。其規模不固定,基金單位可以隨時賣給投資者,也可以應投資者的要求回購。開放式基金包括壹般開放式基金和特殊開放式基金。特殊的開放式基金是LOF,英文稱為“Listened Open-end Fund”或“open-endfunds”,中文稱為“上市開放式基金”。也就是說,上市開放式基金發行後,投資者可以在指定網點申購和贖回基金份額,也可以在交易所買賣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