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評程序是測評程序:查成績,初審合格後報政教處。之後在政教處匯總審核材料後,再組織校級審核。經公示無異議後,報學校審批,確定獲獎者,並發放壹半獎學金。第二學年符合條件者,可獲得另壹半獎學金。
評估條件是:
1,熱愛本專業,態度端正,工作努力,成績優秀,有強烈的進取意識和創新精神。
2.上壹學年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專業排名前1/2,課程考試全部通過。
3.積極參加社會工作和集體活動,善於合作,註重實踐,團結同學,樂於奉獻,具有團結協作精神。
4、無違反校規校紀和法律法規等不良行為。
5.學生在獎學金期間不能同時申請社會獎學金(綜合評價獎學金和政府獎學金除外)。
常州大學創建於1978,繼南京化工學院無錫分院、常州分院、江蘇化工學院、江蘇石油化工學院、江蘇工學院之後,於2010更名為常州大學。學校是由江蘇省人民政府、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化工集團有限公司、中國海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共建的省屬全日制本科院校,具有鮮明的石油石化行業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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