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根據社會,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但是,在特殊情況下,經省,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直轄市規定。
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近幾年的補償金額,壹般如下:
倉房每平方米補償920元。
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補償165元。
沼氣池每個補償4600元。
廁所每平方米補償190—300元。
豬雞舍每平方米補償150—260元。
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補償165—280元。
菜窖每平方米補償180—330元。
磚石墻每延長米補償190元。
格柵(含工藝格柵欄)每延長米補償450元等等。
參考資料我國土地管理法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