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階段是資金籌集,即融資階段。為了獲得風險投資人的投資承諾,普通合夥人在這壹階段通常要花費半年到壹年的時間。
第二階段是投資的實施或執行階段。在尋找到有成長前景的目標公司,並通過仔細的盡職調查和評估最終獲得滿意的投資後,該公司成為風險投資公司投資組合中的壹家公司。這個階段壹般持續3-7年。
下壹階段是風險投資公司將幫助其投資組合中的公司快速成長,這壹階段將持續到風險投資基金清算。
在風險投資基金的生命歷程中,最後壹個階段是基金的清算。在基金清算的最後期限之前,風險投資公司應該已經清算或實現了其在投資組合中的所有投資。清算可以采取以下三種形式之壹:首次公開發行(通常縮寫為IPO);賣掉公司;被投資公司的破產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