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勞動保險費用的發展
先有價格,後有產品的行業特點,使市場經濟條件下建築產品的價格競爭更加激烈,也使勞保基金在工程造價中的構成標準難以確定,導致企業間勞保基金負擔極輕、極重,造成不公平競爭和勞保基金大量流失。據調查,截至1999年底,全區累計拖欠職工社會養老金28213.7萬元,自治區建設廳直屬5家國有建築企業拖欠2000多萬元。這種狀況不僅制約了建築業的改革和發展,也直接影響了社會保障體系的健全和社會的安定團結。因此,國務院提出了建築工程勞動保險基金管理制度改革,由建築企業撥付退休職工的退休待遇。建設部下發了《關於做好建築安裝工程勞保費用統壹管理工作的通知》,對建設工程勞保基金統壹管理作出了明確規定。自治區人民政府1999年4月5日批準《寧夏回族自治區建設工程勞保基金統壹管理試行辦法》,實行建設工程勞保基金統壹管理。壹是統壹了勞保基金的計發標準,解決了建築企業勞保基金入不敷出的現狀,營造了更加平等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二是勞保基金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代收,防止流失。三是通過統壹劃撥,解決建築企業勞保基金負擔,為完善社會養老保障體系創造重要的籌資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