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肇事方找不到處理如下:
(1)造成交通事故後肇事者逃逸的,由交通管理部門對逃逸者進行查緝;
(2)暫時查緝不到逃逸者的,搶救受害人的相關費用由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墊付。
2、法律依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四條
國家設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以下簡稱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壹時,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傷亡的喪葬費用、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墊付,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道路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壹)搶救費用超過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的;
(二)肇事機動車未參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
(三)機動車肇事後逃逸的。
二、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怎麽處罰
1、交通肇事逃逸構成犯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3、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