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組織編制公司募集資金方案和計劃,並定期檢查、監督、考核計劃的執行情況,及時調整和控制計劃的實施。
三、組織募集人員尋找投資人進行商談,宣傳募集政策和投資回報情況,積極引導潛在投資人進行投資,以及時完成募集任務。
四、加強募集監管,認真履行各項審批手續,確保募集方法和渠道正確,安全。
五、開展募集的相關市場調研工作,提出調研報告,供領導參考,以完善募集工作。
六、搞好對募集人員的教育和培訓,及時糾正募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不錯誤。
七、及時提供募集情況報表;組織募集活動分析,編寫分析報告,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八、認真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