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救助由於沒有全國層面統壹的大病救助或補貼政策及標準,所以完全屬於地方政策,地方上各地有各地的《社會救助辦法》,各地不統壹,並且有階段性變化。
大病醫療是對城鄉居民因患大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報銷,目的是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使絕大部分人不會再因為疾病陷入經濟困境。
大病救助壹般是面向低保群體、特困供養群體、納入地方低收入家庭的老人和未成年人、重殘人士、重大疾病患者。大病醫保如果沒有參保基本社會醫療保險,政府和社會救助並不是普惠性的,引起關註的幸運者有可能享受得到,受益的個體具有不確定性。
大病救助壹旦產生家庭無力支付的高額醫療費用,生活陷入嚴重困境的重大疾病患者,由當地縣級政府確認為特困人員的,可以享受政府救助。救助標準按照當地經濟發展水平,以及政府醫療救助資金狀況決定。大病醫保患者以年度計的高額醫療費用,超過當地上壹年度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為判斷標準,具體金額由地方政府確定。